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大蕭條來自誘因機制扭曲的政策


經濟成長有其趨勢性因素亦有其循環性因素,景氣波動來自於循環性因素,經濟蕭條則與趨勢性因素環環相扣。近期臺灣的經濟成長預測已連續9次下調,目前已陷入能否保住1%的窘境,各界不免擔憂臺灣經濟是否將步入蕭條。關於經濟大蕭條,20世紀最為人知的乃是美國1930年代的處境,但其實亦有許多國家在相同或不同的時期出現此一問題。經濟蕭條的可能原因為何 ? 指責政治對手執政不力大概是最為廉價且隨時可脫口而出的話語,但真相並不會因伶牙利嘴而得以呈現,仍是需要透過經濟理論予以理性論述方能服人。伴隨著1930年代的大蕭條,經濟理論亦因為要探討其成因而有了長足的進展,包含凱因斯學派及新古典學派皆應運而生,為了強化論述亦皆使用更為完備的計量經濟方法,因此對於經濟出現大蕭條的原因有了更好的分析工具。一流經濟期刊「Review of Economic Dynamics」於2002年便以經濟大蕭條為主題,由各國頂尖的經濟學家分析探討20世紀歐美日各國出現大蕭條的可能原因,其所使用的方法為新古典學派所設定的經濟產出等於生產力、工時投入、及資本投入的效率總合”,以生產效率、工時投入、以及資本投入之變動,分析總產出變動的可能因素為何,以及造成這些可能因素變動之背後的可能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原因
國家
生產力下降(TFP)
貿易量減少造成生產水準下降
加拿大
機構及市場管制
法國
財政政策(補貼特定部門 ?)
德國
尚未知原因的TFP持續下降
阿根廷
政策補貼無效率的企業及衰落的產業
日本
工時減少
慷慨的失業補貼以及大規模的部門別衝擊
英國
(法定 ?)實質工資 > 市場結清工資
德國
貿易管制與實質工資的僵固性
義大利
私有化、銀行體系以及破產程序的變革速度慢
比較智利及墨西哥


該專刊中共分析了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等國,由表中可看出,造成各國大蕭條的原因主要可歸於生產力的下降及工時投入的減少,而造成此一結果之背後的政策措施則是由於誘因機制對經濟行為決策產生的扭曲。例如,就工時投入的減少而言,慷慨的失業補貼、或僵固且高於市場均衡的法定工資,將會造成尋職動機降低並沈溺於低生產力之職缺、以及勞動投入的降低。另一方面,就總生產力的降低而言,市場管制、貿易萎縮、對低效率的企業及衰落的產業的補貼,將會造成整體產業以無效率的方式運作,使得其生產力低落。這些國家中,或多或少採用了以上方向的政策,以致於經濟陷於蕭條。

回頭看臺灣目前的情況,藍綠政黨執政皆強調搶救失業、促進投資、增加出口,其所採行的方式則是透過財政政策提供臨時性的工作、或是透過篩選機制選定重點產業以協助其投資及出口,這些出於善意的政策措施就長期而言多數皆被驗證為違背市場機制,反而造成生產力長期陷於低落。一如日本經濟學大師林文夫(Hayashi)分析日本失落的十年(或數十年)指出的,即便日本景氣不佳,但就銀行借貸進行分析,有利可圖的事業依然皆持續吸引投資,而非投資不振,因此大量補貼低生產力的大型企業以希冀其增加投資與雇用並非首要之策。日本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因為同時間其每周法定工時由48小時降低40小時,再加上額外的假期,其實質每周工時已低於40小時,既然工作投入時間降低,則生產力的降低亦是必然的結果。
另一方面,就增加出口而言,其實亦可反向思考,不是完全寄希望於本國產業所能創造的出口,而是亦可藉由擴大進口以增加產業加值再出口的範疇,例如,瑞士深居歐洲中部山區,但亦透過擴大吸引亞洲出口商以瑞士做為歐洲進口運籌之地,進而使得瑞士企業成為其他國家經營歐洲市場的跨國結盟夥伴,因而創造了投資及就業。再者,近期在歐債危機下仍保持該區域內一枝獨秀的德國亦可做為臺灣勞動市場改革的借鏡,僵固的法定曾造成德國的大蕭條,戰後其廢除基本工資而使得就業提升,之後政治人物不斷的加碼又使其陷入勞動市場僵固,2005年其再次進行勞動市場鬆綁使得其得以在鄰國皆陷入蕭條時藉由其勞動市場的彈性而在就業與企業皆保持運作下安渡歐債風暴。臺灣亦因深思,基本工資的最終受益者是本國勞工或外籍勞工,若是北部與南部的生活成本有如此大的差異,則全國齊一的基本工資是否合理,能否用生活成本指數以替代基本工資作為勞動在各地尋職的參考,否則,出於善意的最低工資反而造成勞動的失業。

此外,近期成為新聞主題的退休福利所造成的國家財政懸崖問題亦是全國必須要有共識加以面對的問題,若一國的稅入稅出中有20%用於支應退休福利,則勢將排擠到攸關未來生產力的教科文預算,那麼阿根廷於1980年代那種總生產力每年衰退2%但卻從當期的勞動投入及投資規模皆無法解釋的情況或許亦會出現於10年後的臺灣。

總結而言,如果執政者推動降低工時、扶持特定產業、增加財政支出、設定法定基本工資、以及維持退休福利乃全民對執政者的授權,那麼亦必須承擔其衍生之後果。若全民對以上政策作為並不認同也並未如此授權,則下個月召開的全國產業發展會議似乎亦無法解決這些結構性的根本問題,有待目前仍不見蹤影的總統放下身段與國家真正的主人藉由國是會議進行討論了。

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莫讓弱勢農工成為自由貿易協定下的釘子戶


近期,台北市文林苑因都市更新而被拆除之事件引發國人對於都更議題的廣泛討論,新聞報導中的電視畫面讓人於心不忍,然政府單位則是於法有據,難有消極不作為的裁量空間,此種公私部門因立場不同而有不同作為的事件在接下來我國積極參與的自由貿易談判中亦將頻繁出現,相關的資訊有必要讓國人能先期掌握,以避免社會因缺乏共識及相對補償機制而使得贏者圈與其他利益受到損害的部門之衝突更加擴大,造成後續其他可增進國家總體福利之策略作為難以推動。
我國於2009年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即便國內對於ECFA的效益仍有爭議,但由於中國同為我國及韓國的第一大貿易伙伴,相較於韓國目前已與歐盟及美國皆已完成FTA的洽簽,且中日韓三方FTA的先期研究亦已經展開,一旦其完成洽簽,對於我國的競爭優勢將產生極大衝擊。目前,政府部門已表示將加快ECFA的後續補充協議,並且將完成向WTO通報之程序,在這些關聯事件的發展中,依何種條款向WTO通報即應先尋求內部共識以避免日後公私部門立場對立。
簡單言之,由於WTO的各會員國給予其他國家一致的市場開放,但攸關服務業進一步開放的杜哈回合談判目前已因陷入停頓而中止,引發各國之間先尋求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由於雙邊貿易協定排除其他會員國的適用,因此WTO規定此類貿易協定之簽訂有其但書。其所允許之情況包含,第一,就商品貿易而言,依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24條,兩國簽訂FTA是為了日後形成商品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貿易協定之內涵應包含90%以上的商品進行自由貿易。第二,就服務貿易而言,依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5條,兩國就服務業跨國經營所涉及的市場進入、國民待遇及其他內國法規洽簽相關內容。第三,就開發中國家之商品貿易而言,由於彼此皆有敏感項目,因此,WTO允許開放中國家引用WTO之授權條款簽訂自由化程度相對較低但仍具有排他性的優惠貿易協定(PTA),而非自由化程度要求較高的FTA。至於個別國家是否可歸類為開發中國家,WTO允許各國自行認定而非由WTO認定。此外,由於開發中國家之國民對於自由貿易有較大之疑慮,因此,WTO亦允許雙方簽訂架構協議先開放早收清單,並透過後續一系列的補充協議以待日後走向進一步的自由貿易,此即ECFAWTO通報之依據。
就我國之現況而言,我國與中國雖然同為WTO會員,按規定應給予其與其他國家相同的開放,因此,中國方面一再強調ECFA是為了使兩岸貿易的正常化乃是意有所指。然而,由於我國與中國的產業高度重疊,且農產亦因中國有大面積之土地與我國處於相同之緯度,故相當項目的兩岸貿易並非互通有無,而是企業間的激烈競爭,因此,我國目前仍有2000多項農工產品被列為敏感項目而禁止從中國進口,約占20%。由於接下來我國與中國之間的相關補充協議談判即將展開,同時,亦將向WTO通報,關於我國所需引用之商品貿易條款是GATT24條或授權條款,國內各方有不同之見解。對於服務貿易之條款,引用GATS5條則是各界共識。
由於商品貿易引用條款不同,即會造成日後開放程度有所不同,我國已於2003年向WTO宣告自身為開發中國家,因此,應可引用授權條款,但是否引用授權條款或開放程度更大的GATT24條,則有待產官學研各界透過各種方式尋求共識,而非讓參與談判之團隊獨自承受各方壓力。此外,不論引用那一個條款,必然涉及當前弱勢農工部門的進一步開放,公部門宜透過各種方式將此一資訊提供各界了解,以避免在當前資訊不對稱下造成日後公部門必須採行國際規範時引發國內之衝突。同時,亦應積極的研究受衝擊產業可採取的產業輔導措施,例如,轉業、創業、資金融通、專業技能輔導等,以使這些從業者之生產力能透過產業輔導釋放出來,而非任其淪為自由貿易浪潮下的釘子戶,確保我國的自由貿易路徑能在包容性成長的前提下持續前進。